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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被告人刘某某等人犯诈骗罪——严惩以神医神药为名的欺骗老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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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5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24日00:09:25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施行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案例五:被告人刘某某等人犯诈骗罪——严惩以神医神药为名的欺骗老年人犯罪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15日,被告人刘某某伙同韩某1、韩某2(另案处理)等人从成都来到德阳市绵竹市城北市场通顺巷摆设摊点,以通过为人扎针、卖药的方式行骗。当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陈某某路过摊位时,韩某1向其推销药丸,由刘某某给陈某某吃药扎针,后让陈某某支付6000元药钱,不给钱就不取针。被害人陈某某在银行取款后,在绵竹市飞云桥头河边将6000元钱交给韩某2,后韩某2将钱交给韩某1。

【审理情况】

绵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对被告人韩某1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典型意义】

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身体健康不佳,患有老年疾病,且子女不常陪伴左右的特点,打着“祖传秘方”、“包治百病”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从而骗取钱财。犯罪分子假装热情接待老年人,在短暂交流后摸清疾病情况,夸大疾病危害,再大肆吹捧自己药品、秘方的疗效,被害人逐步放松警惕而把犯罪分子当作治病神医,最终上当受骗。因此,老年人患病应当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切勿轻信偏方、神医、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