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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出卖”医疗信息给医药代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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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163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11日22:26:55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医院工作人员“出卖”医疗信息给医药代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

    吴某某在担任某医院的信息管理员期间,利用负责构建、维护计算机网络及日常信息统计工作的便利,在2017年中旬至2017年底,通过其管理该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的这一便利条件,将该医院的药品使用信息提供给多名医药代表,同时多名医药向吴某某输送好处费,截止2017年年底,吴某某共计获得他人提供的好处费5万多元。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作为当地医院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管理统计医疗数据,药品的使用消耗情况的职责,从事的活动具有公务性质,故其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被告人吴某某利用信息管理的职权,私自向多名医药代表提供药品的使用数据,收受钱款,符合受贿罪钱权交易的本质,依法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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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

律师评析

    现实生活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会呈现不同的表现方式,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受贿罪,是要把握该罪的本质,即权钱交易。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其职务行为,行使国家赋予其的管理权力,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

    而这一职责的履行是不可被金钱所左右的,是不可收买的,是具有廉洁性的。一旦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钱财,则会危及权力行使的正当与公正,破坏国家对于公职人员正当行使权力的信用背书,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人民对其的信赖。

注:本案例由本站团队撰写编辑,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gzzmll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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