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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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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0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31日22:59:25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孙航

 

广州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中国法院网,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案1.jpg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案2.jpg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虽然白天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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