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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8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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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76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08日20:10:09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8个典型案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施行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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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被告人胡君走私、运输毒品案——利用大货车跨境走私、运输大宗毒品

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君与他人共谋走私、运输毒品,其以高额报酬雇佣司机,并和司机驾乘大货车到耿马县后将大货车交由他人驾驶出境。货车入境后,胡君安排司机将货车开回成都,其欲独自乘机前往成都。后该大货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从大货车底部水箱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11包,共计120802.95克,胡君亦被抓获。

审判情况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胡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被告人胡君核准死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犯罪分子利用大货车夹带大宗毒品进行跨境走私、运输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我省边境口岸跨境物流大量增加,犯罪分子利用大型货车体积大、载货量多、车身结构复杂的特点,将毒品藏匿于车辆的改装部件或货物中走私、运输的情况日益增多。本案被告人胡君以高额报酬聘请货车司机,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将毒品夹藏于车辆水箱处进行走私、运输,具有极强的隐藏性和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对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从严惩处,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打击。

 

案例二:被告人岩温扁运输毒品案——以快递方式运输液体毒品

基本案情

被告人岩温扁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他人共谋通过将毒品甲基苯丙胺晶体溶解在水中后,用快递的方式从云南省勐海县运输至外地。2019年8月10日,被告人岩温扁将4瓶溶解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5.895千克的液体,从勐海县打洛镇快递店寄往内地,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审判情况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岩温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被告人岩温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典型意义

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严重,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伪装以逃避打击。近年来,快递行业发展迅速,犯罪分子利用快递方便、快捷的优势运输毒品,使毒品更易流通扩散。本案被告人岩温扁将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溶进水中,采取人货分离的快递方式运输,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查处更加困难,应依法严厉打击。一审法院认为岩温扁运输毒品数量大,对其判处死刑。二审法院鉴于本案尚有同案犯在逃,岩温扁认罪态度好,对其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坚持总体从严的基础上,对有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予以从宽处罚。

 

案例三:被告人张翔贩卖毒品案——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向境外毒品卖家购买毒品“邮票”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被告人张翔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向境外毒品卖家购买毒品麦角二乙胺(简称LSD,俗称“邮票”),以邮寄方式运输入境,后被昆明邮局海关查获共10张含有麦角二乙胺成分的LSD片,净重0.16克。

审判情况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翔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张翔服判未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所查获毒品俗称“邮票”,是近年来从境外流入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是麦角二乙胺,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因多吸附于印有特殊图案的吸水纸上,故俗称“邮票”。世界各国普遍将其认定为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在我国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该毒品含在口中就能吸食,甚至透过皮肤也能渗入人体,其致幻性极强,仅仅相当于一粒沙子十分之一重量的几微克毒品就足以让人产生幻觉,致幻性是大麻等传统毒品的数倍,具有毒性极强、隐藏难发现等特点。一些青少年在强烈猎奇心理、追求时髦的虚荣心,对危害后果不能完全认知的情况下,极易被诱骗吸食,一旦吸食,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与此相类似的,还有以“神仙水”“阳光胶囊”“奶茶”“跳跳糖”等为伪装的其他新型毒品,一旦在青少年群体中扩散,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大对此类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对犯罪分子稳准打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案例四:吴虎朵运输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

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虎朵系吸毒人员。2021年9月3日,吴虎朵诱惑未成年人杨某共同驾乘摩托车,从金平县勐拉镇运输毒品海洛因49.94克到元阳县小新街乡,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另外,被告人吴虎朵还曾独自运输毒品海洛因11克。

审判情况

元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虎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000元。吴虎朵服判未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为常见的运输毒品案件,因涉及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抵制诱惑、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本案被告人吴虎朵诱骗未成年人杨某参与运输毒品,危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虎朵从严惩处,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进行毒品犯罪的坚定立场。广大青少年应深刻认识本案的警示作用,提高警惕,防止沦为他人毒品犯罪的工具。

 

案例五:被告人张菊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非法种植罂粟,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8日,被告人张菊美在师宗县雄壁镇束岗村委会阿子白村自家农田内,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植株1389株,被公安机关查获。

审判情况

师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菊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典型案例。罂粟是制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料。我国法律规定,该类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本案中,被告人张菊美非法种植罂粟达1389株,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菊美处以刑罚,彰显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实行从严管控的鲜明态度。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守法,做到不种植、不食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案例六:被告人金元斌贩卖毒品案——以贩养吸,零星贩卖毒品“卡苦”

基本案情

被告人金元斌系吸毒人员。2021年6月至7月间,其为获取非法利益,购买鸦片后混合其它植物制成“卡苦”(鸦片类毒品,俗称“卡苦”),多次零星贩卖给多人共计172.73克。公安机关从其住处还查获鸦片442.1克,鸦片水502.4克(460ml)。

审判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金元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卡苦”是在云南边境地区比较常见的一种鸦片类毒品,它是用鸦片和其他植物的根茎加工混合后形成的鸦片类毒品混合物,形状类似一般的烟丝,吸毒者可以像抽水烟一样吸食,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群众往往误以为是普通的水烟丝。本案是一起以贩养吸、零星贩卖毒品“卡苦”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金元斌长期在昆明地区加工制造“卡苦”,除自己吸食外,还在昆明地区进行分销售卖。金元斌的犯罪行为助长了毒品的流通和蔓延,扩大了毒品消费市场,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金元斌依法严惩,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零星贩卖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蔓延的重要手段。广大人民群众要清醒认识毒品“卡苦”的本质及其危害,坚决杜绝毒品,让毒品犯罪活动没有生长的空间。

 

案例七:被告人霍晓杰贩卖毒品案——代购毒品从中牟利,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间,被告人霍晓杰4次接受吸毒人员的委托,先后向毒品卖家霍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10.812克,再转卖给委托的吸毒人员,非法获利人民币1050元。

审判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霍晓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被告人霍晓杰服判未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代购毒品并从中牟利的贩卖毒品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替吸毒人员代购毒品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购者通过为他人代购毒品的方式牟利。这种行为不仅为吸毒者寻找毒品来源,还在毒品扩散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为他人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从中赚取差价的行为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本案被告人霍晓杰代购毒品从中牟利,应以贩卖毒品罪依法严惩。

 

案例八:被告人陈怡学贩卖毒品、洗钱案——使用他人收款码收取毒资后再转给本人构成洗钱罪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间,被告人陈怡学多次向多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小马”,并利用他人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后再转给本人,共计900.99元。

审判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怡学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洗钱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陈怡学服判未上诉。

典型意义

随着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在贩卖毒品时为了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切断与犯罪的直接联系,大多选择通过电子支付来进行毒品交易,使毒品犯罪更加隐蔽。本案就是利用电子支付手段来隐瞒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陈怡学贩卖毒品后使用他人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然后再将毒资转给其本人,以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款项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通过此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在拒绝毒品的同时,也拒绝提供自己的收款码为他人收取毒资或其他犯罪资金,切勿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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