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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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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5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24日00:40:37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白公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

 

广州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我们。

 

7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发布关于广州鹏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通告称,广州鹏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林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破获广州鹏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林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惩治犯罪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广州鹏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恒信易贷”平台投资受损的投资人,自通告发布之日30日内,可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资合同(复印件)、投资期间所使用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书面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方法一:亲临报案。投资人可直接到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报案。

方法二: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相关报案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331号(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案件联系人:黄警官、钟警官;联系电话:020-83112690、19928328410。

邮寄报案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建议市民群众尽量采用邮寄方式。如需现场报案的,请遵守相关规定,就近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报案,由接受报案单位将报案材料移交至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二、公安机关正在尽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力争最大程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凡是在“恒信易贷”平台以车辆抵押借款仍未归还本金的借款人,请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违约遭受各种限制甚至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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