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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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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5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9日18:52:29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证券刑事律师

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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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7 8 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 年至 2020 4 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46 亿余元。2018 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 2 支。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孙力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力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上一条:挟持他人并向其家属勒索财物的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 下一条: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公司员工送礼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