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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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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05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04日11:34:3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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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惠州市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惠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惠州市刑事律师,惠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经查,黄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干部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暂予监外执行。

黄志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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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志强简历

  黄志强,男,19634月生,汉族,广东南海人,大学学历,198510月参加工作,1991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9月起历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副处级审判员、民二庭庭长

  20095月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119月任博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1111月任博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11月任惠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7月被免去惠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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