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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乳源县人民法院地址|位置|电话|联系方式|简介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人民法院地址:
审判大楼:乳源县乳城镇鲜明南路1号
邮政编码:5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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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乳源县人民法院电话:
0751-5383262;0751-6832233;0751-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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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乳源县人民法院简介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历称乳源县人民法庭、曲江乳源人民法院、乳源县人民法院、韶关市乳源人民法庭和曲江县乳源人民法庭,1963年10月更名为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乳源县乳城镇鲜明南路。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派出机构3个,即桂头人民法庭、大桥人民法庭、大布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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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1.政治部(督查室)。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争先创优、表彰奖励、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司法警察警衔呈报、法官等级评定呈报工作;负责本院干部、工人的考核、任免、表彰、调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政工工作事宜。监督、监察本院工作人员在执法、执纪和其他工作中的行为,负责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了解群众来信来访的突出问题;办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查处本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等工作。保证依法治院、从严治警的措施落实到实处。
2.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工作、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信息资料、档案、打字、保密、保卫、财务、基建和办公自动化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负责司法警务工作,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押解人犯、执行死刑命令、开庭审判值班和协助执行工作。负责本院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3.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撰写适用法律、政策法规的请示;办理审判委员会有关事务;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对相关法规起草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和法制宣传、新闻宣传工作。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管理;受理、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依法审理刑事、行政、民商事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4.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本院各类一审案件、执行及再审的立案和流程管理工作;诉前和诉讼期间的财产、证据保全工作、送达法律文书;审理管辖权异议、移送一审上诉案卷宗。
5.执行局。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商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接受本省和外省、市、县人民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协调各人民法院、外省、市来我辖区的执行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6.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7.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相邻关系,房地产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一审民商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8.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理一审国内属本院管辖的合同、期贷、股票、金融、票据、破产等纠纷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各类非诉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韶关乳源县刑事律师,韶关市刑事辩护律师
(二)派出机构
1.桂头人民法庭。负责审理桂头、一六、柳坑、游溪、必背镇范围内的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2.大布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大布、洛阳、古母水、天井山林场范围内的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3.大桥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大桥、红云、乳阳林业局范围内的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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