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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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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50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0日00:12:1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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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珠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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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蒋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蒋伟先后15次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2014年至2017年中秋、春节期间,蒋伟收受工程承包人送予的茅台酒共计12瓶以及花胶等贵重礼品。蒋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蒋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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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珠海市交通执法局党委委员刘万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7月16日晚,刘万明接受某执法对象的宴请,饮用的洋酒由该执法对象提供,本次餐费1291元和刘万明之前在该饭店消费的餐费1180元均由该执法对象支付。刘万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刘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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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原总经理郑源军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郑源军先后8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活动,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1万元、储值购物卡1000元,以及红酒等礼品。郑源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郑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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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凡违规发放补贴和违规接待问题。2017年8月至2020年1月,张凡违规向集团本部员工发放服装费共计22.05万元(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2018年至2019年,该公司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共计4.35万元;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该公司使用公款购买五粮液白酒10瓶、蓝带洋酒1瓶用于公务接待。对上述问题张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张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级警长黄海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黄海光负责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期间,在检查有关山体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工地的民爆工作时,先后11次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6万元,以及茶叶、香烟等礼品。2020年12月,黄海光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珠海刑事律师,广东珠海刑事案件律师在线咨询

  (珠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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