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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原分党组书记、局长袁昌模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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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05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6日21:13:48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原分党组书记、局长袁昌模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绵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绵阳市纪委监委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原分党组书记、局长袁昌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广东专业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律师,广东资深刑辩律师团队

  经查,袁昌模在担任四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严重后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违反组织纪律,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近亲属及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将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支付,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脱离实际盲目开展扶贫项目建设,致使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违反工作纪律,私设“小金库”,违规干预和插手财政资金分配、企业经营等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在商业合作、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直接插手干预下属单位的资产处置、经营活动,强令、指使下属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广东专业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律师,广东资深刑辩律师团队

袁昌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袁昌模开除党籍处分;经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袁昌模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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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昌模简历

  袁昌模,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四川岳池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学院机械系石油储运专业毕业。

  1984年8月至1989年2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五五处计量员、办公室副主任;

  1989年2月至1990年5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七处物资管理科计量员;

  1990年5月至1992年10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七处物资管理科副科长;

  1992年10月至1994年1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七处储渝石油公司经理;

  1994年1月至1996年12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七处副处长;

  1996年12月至1999年11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七处处长;

  1999年11月至2009年8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年8月至2019年12月,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分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2月,被免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分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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