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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钟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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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89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6日15:37:26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潮州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钟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潮州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钟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广东专业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律师,广东资深刑辩律师团队

  经查,钟明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潮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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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明简历

  钟明,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蕉岭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2月任省农科院良种苗木繁育中心副总经理

  2004年11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副书记

  2008年3月任河源市新丰江供水工程办主任

  2008年4月任河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新丰江供水工程办主任

  2008年10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副书记

  2009年1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3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书记

  2012年4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9月任潮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年12月被免去潮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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