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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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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0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3日13:55:39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吉林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掩耳盗铃,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和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和简历

  张和,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吉林大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6年10月,任吉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2000年9月,任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主任;

  2003年4月,任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3年12月,任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吉林水利水电规划院院长;

  2005年12月,任吉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2010年6月,任吉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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