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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站经营人,不缴纳投注金而直接擅自打印并获取彩票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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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760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10日09:42:12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彩票站经营人,不缴纳投注金而直接擅自打印并获取彩票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通过签订协议,开始经营彩票投注站。

其以不交纳投注金的手段,从其经营的彩票投注机上一次打印出总金额55.692万元的15张彩票。

由于无法支付巨额彩票投注金,刘某企图逃匿,被抓获。

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请依法判处。

 

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被告人刘某受彩票发行机构委托代销彩票、管理福利彩票投注金。其利用这一机会,在没有交纳投注金的情况下,擅自打印并获取了巨额彩票。彩票按面值发售,彩票投注金由彩票发行机构收取。不交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彩票,势必侵犯彩票发行机构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

福利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特许中国福彩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彩票投注金是彩票发行人筹集福利彩票资金的来源,福利彩票资金是归彩票发行人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刘某是受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社会公益资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刘某利用管理彩票投注金这一职务上的便利,不交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出面值55.692万元的彩票。这一行为通过网络反映到中国福彩中心账面后,意味着中国福彩中心收到相应数额的彩票销售款,刘某的行为,相当于以消极方式挪用中国福彩中心管理的55.692万元财产。

刘某挪用数额巨大的社会公益性财产进行营利活动且未退还,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律师评析

福利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特许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受彩票发行机构委托,在彩票投注站代销福利彩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以不交纳彩票投注金的方式擅自打印并获取彩票。是侵犯彩票发行机构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这种行为应当按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注:本案例由广州皓哲律师团队 撰写编辑,转载请注明来自广州刑事律师网 皓哲律师团队 及网址 http://www.gzzmlls.com/,否则视为侵权,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刑事网站海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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